2025年12月17日,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与质量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与质量司发4/2025号提案,拟修订食品法,意见反馈期截至2026年1月日。主要内容:
- 增加非零售包装食品定义。 “非零售包装”中的食品是需要进行进一步加工后才能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
- 非零售包装食品标签规定。食品名称;识别码或批号;生产日期;相关声明:非零售包装或非零售,禁止直接销售,禁止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制造商或包装商、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配料表;动物来源信息;含有添加酒精(若有);过敏原;净重;原产国;
- 拟制订部分食品中四唑虫酰胺等农药的最大残留量,具体内容部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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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
食品种类 |
拟制定的最大残留量(mg/kg)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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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唑虫酰胺 |
芥蓝 |
15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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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心菜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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唑嘧菌胺 |
西红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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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菊酯 |
茄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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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唑酮草酯 |
精米 |
0.4 |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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