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 这些法规标准即将实施
日期:2026-04-03 作者: 浏览:50次

1. 美国EPA将于4月28日起禁止二氯甲烷的大多数商业用途  

美国环境保护局(EPA)于2024年7月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发布了二氯甲烷风险管理规则的合规指南,旨在帮助行业、工人和利益相关者遵守法规以预防伤害、疾病和死亡。

EPA在2024年4月已禁止了二氯甲烷的大部分使用,理由是其与各种癌症、神经毒性和其他严重的健康风险有关。

满足以下13种用途可继续使用二氯甲烷,但需要制定工作场所化学品保护计划(WCPP)。这些用途包括:(1)国内制造;(2)进口;(3)作为反应物加工;(4)掺入制剂、混合物或反应产物中加工;(5)重新包装加工;(6)回收加工;(7)用作实验室化学品;(8)用于飞机和航天器安全关键、腐蚀敏感部件的油漆和涂层去除剂;(9)用作溶剂焊接的粘合剂;(10)作为加工助剂的工业和商业用途;(11)用于制造塑料和橡胶制品;(12)用作制剂或混合物的溶剂,制剂或混合物将在制造过程中使用,溶剂将被回收;(13)处置。

WCPP要求使用二氯甲烷的设施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遵守新的吸入接触致险限值,在8小时内最高为2ppm,并且必须制定和执行接触致险控制计划。

关键截止日期:

2024年10月7日:制造商更新安全数据表(SDS)的截止日期。

2024年12月4日:处理器和分销商更新SDS的截止日期。

2025年5月5日:禁止向消费者分发二氯甲烷。

2026年4月28日:禁止二氯甲烷的大多数商业用途。

 

 2. 美国EPA拟修订PFAS报告规则 

美国EPA于2025年11月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提议修改PFAS报告与记录保存规则,使其更具可操作性,从而减轻企业负担。

 (1)背景信息

2023年10月,美国EPA依据《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第8(a)(7)条款,确定了关于PFAS的强制报告与记录保存规则。

该规则要求,在2011至2022年间任何一年曾生产或进口PFAS及其相关产品的企业,必须向EPA提交包括制造、使用、接触致险及环境影响在内的详细信息。规则覆盖面极广,未设常规豁免,副产物、杂质及物品中的PFAS均需报告。

然而,该规则现被美国政府认定为监管过度的典型。为此,EPA提出本次修订,旨在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新规力求通过精简报告要求、明确实施细则,大幅降低行业净成本,并提供更强的监管确定性。

同时,此举也能使EPA更专注于收集对其环保目标最具价值的PFAS数据,实现监管效率与环境保护的双重提升。

(2)更新要点

 引入多项关键豁免,包括:PFAS浓度小于等于0.1%的混合物或产品的制造(包括进口);进口物品;某些副产品;杂质;研发化学品;非分离中间体。

 报告时间调整:EPA提议,将在最终规则生效后第60天开始进行PFAS报告,持续三个月。 

(3)重要提醒

拟议规则的公众意见征询期已经于2025年12月29日截止。若该规则最终通过,新增的豁免条款将有效减轻企业的报告负担,尤其缓解部分PFAS数据难以获取的产品类型的合规压力,体现EPA在监管设计中更加注重实际操作性。

同时,原定于2026年4月13日启动的报告期也将相应调整。

 

 3. 美国USPTO将启动试点项目以评估新型人工智能专利申请检索工具的成效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将启动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人工智能(AI)检索试点项目,并自2025年10月20日起开始接受参与该项目的申请。这是根据近期发布的《联邦公报》草案通知内容确定的,该通知在10月8日正式发布。

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或各技术中心(TC)收到至少200份有效申请之日(以较早者为准)。

此次“自动化检索试点项目”旨在评估在专利申请审查前共享自动化检索结果的影响。若申请获批,USPTO将使用AI工具,该工具以申请的国际专利分类(CPC)体系分类及说明书(包括权利要求和摘要)作为上下文信息,在美国专利数据库、美国预公开出版物(PG-Pubs)及外国图像与文本(FIT)库(包含多国专利机构公开文件)中检索相似信息,并按相关性从高到低排序。

USPTO随后将向申请人发送自动化检索结果通知(ASRN),指出申请可能存在的现有技术问题(该工具最多识别10份文件),申请人无需对此回复,且该通知不构成《美国法典》第35卷第132条意义上的官方通知。但是,检索结果可能影响申请人后续操作决策,包括提交初步修改、延期审查或明确放弃申请。

只有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间,依据《美国法典》第35卷第111(a)条提交的原始、非延续性、非临时性的发明专利申请才符合试点资格。延续申请不纳入范围,且必须通过USPTO专利中心电子提交,申请人还需注册专利中心电子办公系统(e-Office)。

试点项目最多接受1600份申请,分配至所有审查发明申请的TC,但若单个TC申请量显著超过200份,可能导致提前终止试点项目。根据公告指出,该试点旨在评估专利申请审查前共享自动化检索结果的影响,并为USPTO提供了评估ASRN在审查早期阶段判断专利有效性效果的机会,同时将在试点期间或结束后收集反馈意见。

新任USPTO局长约翰.斯奎尔斯(John Squires)已明确将AI技术提升办公效率作为其任内首要任务。

 

 4. 欧盟修订REACH法规以限制粘土靶中的多环芳烃 

欧盟委员会于2025年4月2日批准和发布了法规(EU) 2025/660,在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中增加了第50a项,限制射击用粘土靶中的18项多环芳烃(PAHs)含量。该修订将于2025年4月22日生效,并将于2026年4月22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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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Hs被发现存在于体育射击运动员和小型猎物猎人练习的粘土靶(又称粘土鸽(clay pigeons))所用的粘合剂,例如高温煤焦油沥青(CTPHT)、石油沥青或其他类型树脂。许多PAHs具有致癌性、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和/或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vPvB)。

 

 5.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发布饮用水微塑料检测新标准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发布了EN ISO 16094-2:2025标准,针对低悬浮固体水(含饮用水)的微塑料检测制定统一方法,该标准将于2026年4月30日起在欧盟成员国强制执行,届时冲突的国家标准需同步废止。

新标准由 CEN/TC 230(水分析技术委员会)制定,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16094-2:2025,聚焦显微镜与振动光谱联用技术的应用。其适用范围包括超纯水、饮用水及地下水等低有机物和悬浮固体含量的水体,可检测1微米至5000微米的微塑料,实现粒径测定、计数分类及化学成分识别。

该标准明确可识别聚乙烯、聚丙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等10种工业常用且环境中含量较高的微塑料,同时能区分矿物、蛋白质等非目标颗粒。考虑到这类水体中微塑料浓度极低,标准特别强调样品制备过程中的污染防控要求,支持自动模式下大量颗粒的高效表征。

 

 6. 日本《工业安全与健康法》将于4月生效 

日本于2025年3月5日通报了《工业安全与健康法》修订案,将于2026年4月1日生效。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以下职责以前由日本政府(厚生劳动省)履行,将由厚生劳动大臣注册的设计审查和制造检查注册机构(包括位于海外的机构)履行。

(i)审查是否符合制造许可证的结构标准(设计审查),这是在附件4中所列出的特定机器等制造之前所必需的;

(ii)制造移动式起重机和吊舱时所需的制造检查等中列出的特定机器之前所必需的。

确定注册机构(包括位于海外的机构)的注册要求和实施义务,以进行设计审查和制造检查。

 

 7. 日本METI修订电气用品安全法 

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于2023年5月1日修改了电安法附录12,发布最新版本标准J62368-1(2023)。该标准基于IEC 62368-1(2018)第三版,加入了日本本土差异。

IEC 62368-1(2018)第三版CB报告证书已经可以用于申请PSE认证。

旧版标准J62368-1(2020)在2026年4月30日到期后不能使用,在此之前可根据CB对应的版本选择J62368-1(2023)或J62368-1(2020)。现有的菱形PSE J62368-1(2020)证书保持5年有效,不受2026年4月30日的日期限制,可用至证书上的有效期。

 

 8. 韩国MSIT发布移动及智能设备等广播及通信设备相关技术标准草案 

韩国科学与信息通信技术部(MSIT)于2025年1月发布了移动和智能设备等广播和通信设备的充电和数据传输技术标准草案。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环保目的,该技术规范规定了以下产品出口到韩国必须配备USB-C型插座连接器: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头戴式耳机;耳麦;便携式电子游戏控制器;便携式音箱;电子阅读器;键盘;鼠标;便携式导航设备;耳塞式耳机;笔记本电脑。

根据草案要求,除笔记本电脑除外,其他产品预计在2025年2月14日起强制实施,笔记本电脑则从2026年4月1日起强制实施。

强制日期之后,上述13类产品出口韩国,除整机需要申请MSIP证书外,USB-C口还需要单独申请认证。

 

 9. 韩国MSIT发布USB Type-C充电和数据传输技术规定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MSIT)于2025年3月发布了适用于广播和通信设备的USB Type-C充电和数据传输方法技术规定,涵盖移动设备和智能设备等13种类型。

根据规定,上述13种设备必须配备USB Type-C接口,并在连接充电或同时充电和数据传输时符合韩国无线电研究机构(RRA)的SDoC认证要求。最初计划前12类产品自2025年2月14日起实施,第13类笔记本电脑则从2026年4月起实施。然而,目前实施已被推迟,待韩国无线电研究机构进一步通知。

受影响的设备类型包括: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耳机;耳麦;便携式游戏机;便携式扬声器;电子阅读器;键盘;鼠标;便携式导航设备;耳塞;笔记本电脑(实施时间待定)。

 

 10. 韩国更新SAR测试标准KS C 3350 

韩国国家无线电研究院(RRA)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第2025-9号行政公告,正式对《电磁波比吸收率(SAR)测量标准》进行重要修订。新规的核心变化是引入了统一的国家标准KS C 3350,用以取代原有的KS C 3370-1与KS C 3370-2两项标准。该修订案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为相关制造商和检测机构提供了充足的过渡准备期。

本次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要点包括:

(1)标准统一与国际化接轨:

新国标 KS C 3350 全称为《人体近距离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的电磁波比吸收率(SAR)评估测量程序》。它整合并取代了原先分别针对“靠近耳朵”和“靠近身体”使用的便携式设备的两项独立标准(KS C 3370-1与KS C 3370-2),旨在消除测量方法的重复性,并与最新的国际标准 IEC/IEEE 62209-1528:2020 保持协调一致,从而提升韩国SAR测试的全球兼容性与权威性。

(2)明确法律依据与适用范围:

修订案进一步明确了其作为《电磁波人体保护标准》第4条具体实施细则的法律定位,将条文中的“符合性评估”更精确地表述为“标准测量”,使监管要求更加清晰、明确。

(3)设置实施过渡期:

公告设立了明确的法规生效日期(2026年4月1日)及合理的过渡措施。对于在新规生效前,已依据旧版标准(KS C 3370系列)完成评估并投放市场的无线设备,将被视为继续符合新规要求,保障了市场存量产品的合规连续性,避免了不必要的重新测试负担。

(4)规范文本与术语:

此次修订亦对公告文本进行了编辑性优化,删除了不必要的简称和重复表述,并对国际标准机构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的韩文对照标注,增强了法规文件的严谨性与可读性。

 SAR标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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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韩国RRA更新手机辐射安全标准 

韩国国家无线电研究院(RRA)于2025年7月25日发布2025-44号公告,就特定吸收率(SAR)标准修订草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新标准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标志着韩国在移动设备电磁波安全管理方面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进一步强化了对消费者健康的保护力度。

根据修订草案,韩国将统一采用国家标准KS C3350作为特定吸收率测量的技术依据,以取代KS C 3370-1和KS C 3370-2。特定吸收率是衡量人体组织在使用移动电话等无线设备时吸收射频能量速率的重要指标,以瓦特每千克(W/kg)为单位表示。韩国在移动设备辐射安全标准方面一直保持较为严格的要求。目前韩国采用的SAR限值为1.6W/kg,这一标准比国际电信联盟推荐的2W/kg更为严格,与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的标准保持一致。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安全标准设定时已经比可能的预期危害水平严格50倍,充分体现了韩国政府对公众健康的高度重视。

为确保产业界能够顺利适应新标准,韩国政府在此次修订中特别设置了周密的过渡期安排。公告规定实施日期为2026年4月1日,并在附则中提供了详细的过渡措施,确保在实施日期前已投放市场的产品能够获得合规认定,避免对消费者和制造商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此次修订还对相关技术条款进行了全面优化。修订草案明确了与电磁波人体保护标准相关的行政条款中具体条款的编号,并对相关术语进行了修订,使标准的适用范围更加清晰明确。同时,通过删除不必要的缩写和条款编号、清除重复术语等编辑性修订。

此外,2025年7月11日,RRA还宣布了EMC测试标准的更新,新版本的标准将于2025年8月21日生效。

主要更新的EMC标准如下:KS X 3124:2024,KS X 3128:2024,KS X 3125:2024,KS X 3126:2024,KS X 3130:2024。

 

12. 沙特阿拉伯电子设备新规第二阶段即将实施 

2026年1月,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SASO)发布通知,确认此前依据最新技术标准SASO IEC 62680-1-2:2023与SASO IEC 62680-1-3:2023发布的关于电子设备统一采用USB Type-C接口的法规,第一阶段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二阶段将于2026年4月1日启动,并新增对便携式电脑等产品的要求。

至此,该新规涵盖的第二阶段的电子设备产品范围为便携式电脑等。

 

13. 巴西ANATEL于4月起执行射频新规 

巴西国家电信管理局(ANATEL)于2025年11月公布了第14158号法令,对射频受限辐射设备的技术要求与测试程序进行大幅更新。这些变更纳入并修订了Ato 14448/2017和Ato 237/2022的相关条款,规定自2026年4月6日起为强制执行日期,为产业链留出准备与过渡时间。

此次修订首先在定义层面补足“车载雷达系统”的官方术语,并明确机场场区与地面飞机上雷达设备的使用条件;同时重申76–81GHz车载雷达仍受其专属技术限值约束。上述调整为汽车与航空地面应用提供了合规路径,减少了此前在机场环境部署毫米波雷达的模糊地带。

在频谱开放方面,法令新增第25节,覆盖116–123GHz、174.8–182GHz、185–190GHz和244–246 GHz。新规设定一般设备的EIRP平均40dBm/峰值43dBm上限,固定户外点对点链路最高可至82/85 dBm;同时明确以100 kHz RBW进行功率测量,并将40GHz以上的杂散辐射限值统一为≤90pW/cm2;该类设备禁止在飞机或卫星上运行。

Wi-Fi规则同样迎来系统性重构。5GHz各UNII频段的接入点与客户端设备功率、EIRP、PSD以及TPC/DFS等义务被重新梳理与量化,规定例如5.15–5.25 GHz频段接入点的功率与仰角EIRP限制,并统一了5.25–5.35 GHz、5.47–5.725 GHz的带外发射与功率密度指标,整体与ETSI、FCC的技术框架看齐。

57–71 GHz章节则“整版重写”。在将频段从57–64 GHz扩展到57–71 GHz的同时,针对场扰传感器(FDS)等设备设定了细粒度的EIRP、脉冲、占空比与分段运行模式条件,并明确了在机上使用的限制与例外情形,提升了对新型传感与近距离通信应用的可预期性。

法令还同步更新了6GHz Wi-Fi(5.925–7.125 GHz)的测试方法,直接引用并对接FCC KDB 789033与987594等文件,涵盖最大发射功率、功率谱密度、占用带宽与共享接入机制(CBP)等关键测量流程,便于实验室按国际通行方法出具结果。

在音频类设备方面,ANATEL将ETSI EN 300 422-1纳入参考,并为多通道宽带无线音频(如话筒、入耳式监听、PMSE)新增条目和表格参数,帮助演出制作与广播行业更快适配新规。

为降低切换成本,新规生效日前已获批产品在后续维持阶段,可继续依据原认证时等效条款维持合规;但建议新申请项目尽早按新要求进行测试与认证,以顺利跨越2026年4月的强制节点。

 

14. 巴西ANATEL制定新的雷达和无线标准 

巴西国家电信管理局(ANATEL)于2025年10月正式颁布了第14158号法案,对《电信产品合格评定和批准条例》进行了重大更新。该法案由服务授权和资源监管局(SEP)授权发布,扩展了监管框架,使其与当前的全球标准(尤其是ETSI和FCC的标准)保持一致。

该法案现已生效,并将于2026年4月6日起强制执行。

法案主要技术亮点包括:

 增加了针对无线麦克风系统的ETSI EN 300 422-1 V2.2.1标准,以及正式定义了在陆地和海上移动平台上工作频率高达81 GHz的车载雷达系统。

 引入了针对46.7–46.9 GHz频段的新电磁场传感器参数,明确了与第4776/2020号法案相关的使用条件。

 进一步允许在严格限于地面运行的情况下控制使用机载雷达系统,同时还授权在机场运行区部署固定和移动雷达,前提是它们符合第9.5条的技术门槛。

 重点关注了5 GHz频谱范围,对接入点、客户端设备和固定点对点链路施加了更严格的传导输出功率限值、天线增益补偿要求和EIRP频谱约束。

 增强型杂散发射测试程序,强制集成1 MHz RBW,现已成为认证实验室的强制性要求。

 建立了新的宽带无线音频系统合规类别,涵盖54 MHz至608 MHz频段的麦克风和入耳式监听系统,并根据带宽引入了50–100 mW的结构化EIRP上限。

 新的第25部分引入了对在116 GHz至246 GHz之间运行的太赫兹波段系统的监管,对室外点对点发射器的EIRP严格限制为82 dBm,并完全禁止在这些频段进行机载或卫星部署。

 

15. 马来西亚MCMC将禁止使用3300MHz~3400MHz频段的超宽带通信设备 

马来西亚通信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于2026年2月11日发布公告:根据《2025年第2版通信产品类别分配表》(Class Assignment No.2 of 2025)附表信息,在3300MHz~3400MHz频段运行的超宽带通信设备的类别分配将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届时将禁止使用该频段的超宽带通信设备。

 

 16. 印度DPIIT发布2024版家用衣物洗涤电器(质量控制)令 

印度工业和国内贸易促进部(DPIIT)于2024年12月发布了《家用衣物洗涤电器(质量控制)令,2024》,该命令取代了2023年版的QCO(质量控制令)。根据这项新命令,家用洗衣机必须在2025年4月1日之前获得符合印度标准IS 302(第2部分/第7节)的强制性认证。这意味着,为了确保家用电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洗衣机制造商需要确保其产品满足最新的质量控制标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认证过程。

新命令还为旧库存提供了一年的宽限期,允许在2025年10月1日之前清理旧库存。对于用于研发目的进口的洗衣机,DPIIT还提供了特别的规定,允许制造商每年进口200台用于研发的洗衣机,直至2026年4月1日,且这些洗衣机不得商业销售,只能作为废品处理。

2023年与2024年的《家用电器质量控制令》(QCO)的主要区别在于:

2024年的QCO正式将家用、商用及类似用途电器列入了印度标准局(BIS)的强制认证清单。这意味着,从2024年起,这些家用电器产品必须符合印度标准,并且需要通过认证以满足QCO制定的标准。此外,对于进口商品,BIS的规定同样适用,外国制造商需要根据标准组织的外国制造商认证计划(FMCS)从BIS获得许可。违反QCO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具体到家用衣物洗涤电器,2024年的QCO将强制性认证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25年4月1日,以符合IS标准IS 302(第2部分/第7节)。这为洗衣机制造商提供了额外的时间来确保其产品满足新的质量控制要求。此外,对于旧库存,QCO提供了一年的宽限期,允许在2025年10月1日之前清理旧库存。对于用于研发目的进口的洗衣机,DPIIT还提供了特别的规定,允许制造商每年进口200台用于研发的洗衣机,直至2026年4月1日,且这些洗衣机不得商业销售,只能作为废品处理。

 

 17. 印度TEC豁免MTCTE认证的光纤通道测试要求 

印度电信工程中心(TEC)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了通知,豁免MTCTE认证的光纤互联交换机和SAN交换机中,针对光纤通道(Fibre Channel)的测试要求。如设备本身不支持如下功能,制造商可以提交声明信给MTCTE说明产品不支持此功能,即可豁免以下测试要求:(1)光纤通道封装成帧;(2)光纤通道静态路由。 

此项豁免除有另行通知外,有效至2026年4月30日。

 

 18. 印度公布有色金属产品生产者延伸责任新规 

印度环境、森林和气候变化部(MoEF&CC)于2025年7月1日发布了有色金属产品生产者延伸责任新规,在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管理和越境转移)规则下引入了一个新章节。修正案引入了有色金属废料的生产者延伸责任(EPR)规定,并将于2026年4月1日生效。

(1)EPR框架

这些规则涵盖了参与处理铝、铜、锌及其合金制成的废料或产品的生产商、制造商、回收商、翻新商、收集代理和散装消费者。

① 强制注册:所有利益相关者必须在中央污染控制委员会(CPCB)维护的网站上注册。网站具备管理注册、跟踪EPR证书和交易、作为EPR证书交易市场等功能。

② 回收目标:从2026年至2027年的10%开始,EPR目标将在2032年至2033年上升至75%(根据附表XI)。

③ EPR证书:生产商可以通过自行回收或通过CPCB门户从注册回收商处购买EPR证书来实现目标。

④ 翻新选项:经过认证的翻新商可以暂时推迟EPR义务。

⑤ 审计和验证:CPCB或其授权机构可以定期审计交易和合规性。

(2)利益相关者责任

① 生产商和制造商:

 确保收集、回收或翻新其产品。

 满足最低回收成分使用量(根据附表XIII)。

 提交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② 回收商:

 以环保的方式回收废料。

 维护交易记录并归档退货。

③ 翻新商:

 通过安全翻新延长产品寿命。

 负责任地管理和处理产生的废物。

④ 收款代理:

 收集废料并将其转移给注册的回收商或翻新商。

 定期提交合规报告。

⑤ 大宗消费者:

 设立回收点,仅将废料移交给注册实体。

来源: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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