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去年对全球贸易伙伴加征“对等关税”,在今年2月被美最高法院否决后以“122关税”继续征税。150天后,122关税的征收期已满,美国政府把早已准备的关税3.0和盘托出。7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宣布,美国对60个贸易伙伴征收10%至12.5%的301关税,其理由是这些经济体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全球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美国自称是全球唯一一个颁布并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的国家,而这60个贸易伙伴是美国进出口关系中的主力,占美国进口总额的99.4%。美国的目标是要从源头上解决现代奴隶制问题,要求贸易伙伴制定并执行进口禁令,以确保“在骇人听闻的条件下由工人生产的产品不再在全球贸易中进行交易”。
从法理依据上来看,美国所称的法律为《1930年关税法》第307条,明确禁止将任何全部或部分由囚犯劳动、强迫劳动或契约奴工(包括强迫童工)在开采、生产或制造过程中产生的货物、商品及物品进口到美国。2017年,美国通过《以制裁反击美国敌人法案》,将世界各地凡是由朝鲜公民或国民参与开采、生产或制造的商品推定为涉及强迫劳动。2021年,美国通过《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UFLPA)》,规定新疆开采、生产、制造的商品或UFLPA实体清单上企业生产的商品被直接推定为涉及强迫劳动。这些法律无由来地将其他国家的产品纳入禁止美国进口的范围,受到了强烈反对和谴责。
不过,USTR在草草列出强迫劳动理由之后,将其真正要加征关税的理由列了出来。美国要保护国内外工人,要对最不公平的贸易行为采取严厉措施,要推进美国优先贸易政策。近年来,美国制造业的竞争力持续下降,高关税更进一步削弱了美国制造业的发展动力。企业不愿意继续创新,进口原料和中间品零部件成本上涨,在高涨的通胀率下劳动者要求的报酬不断上升。作为商品生产的重要支撑要素,劳动力成本成为美国制造难以克服的痛点。以强迫劳动为名,美国目标是要通过拉升其他贸易伙伴制造业的成本,增强本国商品的竞争力。按照USTR的说法,已经与美国签署对等关税协定的国家已将约束强迫劳动的相关内容纳入协定承诺,因此可以被征收10%的301关税。未作承诺的其余贸易伙伴的产品将被加征12.5%的关税。
国际劳工组织(ILO)作为保护和建立人权共识的国际组织,对于强迫劳动有着明确的定义,但美国此次的做法却完全基于本国的理解和实践,强迫其他国家作出向美国看齐的承诺。这已经不仅仅是法律对齐了,背后更反映了美国价值观输出的真实目的。凡是与美方看法不同的做法,无论是否是国际惯例和共识,都将被美国惩戒。事实上,各国与美国签署相关协定后,影响才刚刚开始。《美墨加协定》签署后,美国开始频繁以此作为限制和打压加墨两国的工具,USTR以未能对工人提供保护、未给予其合法权利为由,通过墨西哥政府对墨西哥工厂多次施压,干扰其商业活动,削弱其产品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与10%的122关税相比,10%至12.5%的关税看起来不高,其影响却不容轻视。首先,301关税作为单边关税,向来被多边体系的各方强烈反对。这种依赖于本国判定的关税,实际上是将一国的裁量权力凌驾于其他国家之上,破坏了国与国平等的基本国际准则。其次,虽然2.5%的关税差距并不大,美国以这种方式测试各国对美态度,为其未来其他措施提供参考。301关税具有极强的随意性,原本极少被用于针对大量贸易伙伴的广泛征税。如果此次行动并未受到美国内制约,未来301关税被滥用的可能性更高。再次,此次的301关税与此前的122关税税率上变化不明显,但关税的结构差别却不能不关注,排除征税的商品清单需要重新建立,范围和税率都可能存在不少变数。
不过,有一点会比较确定。再一再二不再三,全球对美国放弃使用关税以实现一己私利已经不抱期待了。全球供应链会更为坚定地向着新的平衡收益和风险的方向调整,给全球带来不确定性的国家自身也将受到更多的反向冲击。(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系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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