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日期:2026-02-02 作者: 浏览:23次

为贯彻落实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下称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一步便利服务、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24号)等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出口退(免)税相关表单.pdf

     2.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来源:国际税务总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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