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5日,丹麦兽医与食品管理局发布1504 1503、1502号公告,修订果酱、果冻产品、蜂蜜、果汁产品的行政命令。2026年6月14日生效。主要内容:
1.果酱产品必须含有至少60%的可溶性干物质;对于由三种或三种以上水果制成的柑橘果酱,水果种类列表可以用“多种水果”等效标识或所用水果数量替代;果酱中果肉、果泥或其混合物含量≥450g/kg;黑加仑、玫瑰呆、榅桲、红加仑、花楸莓和沙棘果酱含量≥350g/kg;
2.要求蜂蜜产品标签上必须列出所有原产国名称,标注顺序按照实际含量降序排列,同时标注每个原产国来源蜂蜜原料的百分比,允许误差范围为<5%;删除“过滤蜂蜜”作为1种独立的产品类型;对于每包重量少于30克的蜂蜜,原产国名称可以用双字母代码代替;
3.新增降糖果汁产品类别(天然含糖量减少30%,同时保持果汁的其他特性);将高糖果汁的外源糖最大添加量由250g/L修订为200g/L;简化混合果汁(含三种以上水果原料)的命名要求,允许不列出所有水果名称等;
4.在2026年6月14日之前投放或贴标签的上述产品,可以继续在市场上销售。(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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