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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97号 关于2010年磷矿石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及程序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09年第97
【发布日期】2009-11-06

  为进一步加强磷矿石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秩序,保护资源和环境,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10年磷矿石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及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2010年磷矿石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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